上两篇关于书法的定义以及书法的评判标准,很多人说书法必须具备三要素,没有这三要素就不是书法,这三个要素分别是:笔法,结构,章法。再详细地说一下:笔法:是指书写者用笔写字的习惯和方法,主要体现在运笔和行笔上。书写者在写字的时候要注意起笔、收笔、按笔、提笔、转折等等,要掌握正确的书写方式,培养规范的用笔习惯。结构:是指字的结构,每个汉字都是由偏旁部首组成,分为上下结构、左右结构、里外结构等。每个偏旁部首的繁简程度不同,在书写时,要根据繁简程度等来确定字体各个部位的紧凑和松散。此外,各个结构的不同写法也影响书写者的书法风格。章法:是指作品中字的多少、大小、疏密等。一幅作品在书写之前,书写者要想好要写多少字,每个字的大小等等。一幅书法作品的章法,往往能够反映书写者的思想感情和作品的整体感观。
以上的解释应该很多人都认可的,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一个根本性的核心问题,无论书法有多少要素,但最终只是要达到一个目的,美观,大方,可欣赏性和艺术性强。如果我们抛开这些要素,仍然创造出一个美观,大方,可欣赏性和艺术性强的作品,那么就不是书法么?显然这个结论是有问题的。我们做什么事,最终就是寻求一个结果,就像很多人说的一样,我不在乎过程,我只要结果。那么这样一来,这个三要素还有什么意义呢?所以说,书法的衡量标准并不是什么要素,而这些要素只是让你达到结果的一种手段,或者说一种规范有效的手段而已。
在此次争论中,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,古时候某个书法家的理论说,书法应该是什么样子的;还有就是据史料记载或者是根据书法史记载,书法应该是什么样子的等等。更有甚者有的人把古人的一切东西都当成至理名言来坚决贯彻执行,跟古人的话道理相近的,就是对的,跟古人的话内容相违背的,就一概是错误的。其实在当今社会,这种想法是要不得的。我一直提倡学习和文化必须要与时俱进,必须要科学合理,必须要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。
就比如我们现在查找资料,很多人都会百度,尤其是在书法上面,很多人喜欢从百度百科的词条中寻找答案,这当然是一种好的方法与途径,但是我们也不能盲从,百度百科的词条功能都是现代人创建的,是千万网友的智慧汇集的成果。而每一个创建词条的人虽然都是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,但谁能保证他就不会出错,谁能保证他不是带着个人的感情呢?谁能知道他是不是一个错误的观点和概念呢?好多人仅仅通过书本和网络来了解中国文化是远远不够的,仅仅通过书本来了解书法文化更是不够的,书本是什么?记录历史,传播知识,但是书本有一个致命的弱点,就是滞后性,不能与时俱进,所以我们才需要修订,才需要更新内容!我们举一个例子,古时候的书法专指用毛笔书写的汉字,因为当时只有毛笔,没有硬笔或者说硬笔很少,除了石刻文和金文等,而现在钢笔,中性笔等等,各种书写工具的出现,也大大的扩展了书法的内容。
还有一个例子,大家都知道小时候课本上有一个乌鸦喝水的故事,这个故事是外国古代的伊索寓言流传下来的,很多年来,我一直都相信这个故事的道理是真的,那么这个故事真能让乌鸦喝到水呢?我做了这样的实验,如果是水比较多,乌鸦差一点点能喝到,这是可以的,但如果水不多,你就是把瓶子塞满石头,他仍然喝不到水,因为水都在石头的缝隙里。因为我是做了实验的,大家可以回去自行试验一下,这就是外国古代流传书本的错误,那么为什么这个错误一直流传呢?是让大家学会这个方法呢?显然不是,我认为只是让大家学会动脑筋而已!所以说书本上记载的东西不一定正确,是要看前提条件的。
对于书法的定义和标准,有的人说如果写字是书法,那么小学生的字也是书法了,言下之意是降低了书法的层次。其实我认为大家首先有一个观念没有搞清楚,那就是大家都认为书法是一种高深的东西,把原本普通的书法定义成一种至高无上的艺术了,所以才认为写字不是书法。小学生写的字为什么不叫书法呢?小学生写字没有方法么?没有笔法么?没有结构么?没有章法么?肯定都有,而且都是在老师的传授之下练习的,只不过小学生的笔法不够熟练,结构不够准确,章法布局不够完美而已,怎么能因为差一点,而就是说没有呢?
经过三次辩论,我想大家应该对书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,就是不承认写字是书法的,多多少少也能够从中得到一点启发,其实在我看来,纠结在书法的定义上没有多大意义,就像我前面的观点里面谈的一样,我们注重的是结果,而不是过程,更不是实现这个过程的方法和手段。我们更加注重的是如何能够把书法文化传承与发扬下去,如何能够将书法艺术展现更美,更具有观赏性和艺术性,如何能够让我国的传统书法文化更加绚丽多彩,为祖国的文化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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