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忠先生从事咨询工作,但就城市发展问题,已传道、授业、解惑了二十余载。比起“李总”,大家更喜欢称呼他“李老师”。用李忠先生的话说——“我是那种二十几岁就被大家一致叫做‘李老师’的人,从地产班到政府班,从讲城市到讲产业……老师,是一个很神圣的职业;讲台,也是一个很神圣的地方——只要有学生,愿意把你用老师的身份,请到讲台之上,你就应当,纯粹地,进行“传道、授业、解惑”,而且是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。只有这样,你才对得起‘老师’这两个字;只有这样,你才无愧于是一个拿粉笔的人!”
因此,在教师节来临之际,特地提前“解锁”李忠先生的最新文章:《用钢笔记录粉笔》,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。多说一句,这也是三部曲,《李忠城市演讲录》的序言。
(什么,您问书什么时候出版?快了快了!)
在中国近现代的作家中,老舍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位,老舍的所有作品中,他的散文是我格外喜欢的一类,而在老舍的所有散文中,《钢笔与粉笔》又是我最最喜欢的一篇,而且我相信,这也是老舍先生格外用心,格外用真所写的一篇——用心,大家都能理解,那这个“用真”又是什么意思呢?所谓用真,是指这篇文章,是老舍先生自己特别想写,不写不行的一篇真心之作!
文章,就不在这里重复了,但我希望你一定把它找来读一遍,读完之后,你就能知道,我们的老舍先生,为什么会是这样高产的一位作家了!他,实在是一个太爱写作的人!一个真正能体会到写作乐趣的人!甚至是一个不写作就活不下去的人!
在这篇散文中,老舍先生在一个极为特殊,也极其细节的地方,表达、或者说暴露了自己对于写作的热爱——钢笔!要知道,那个时候的文人,特别是新派一点儿的文人,都是拿钢笔来写作的——所以,老舍先生,用他对于一支钢笔是如何“可人”的描写,间接表达了他对于写作这件事,是如何如何地享受,又是多么多么地热爱。然而,笔锋一转,老舍先生既幽默又苦恼地,说出了钢笔那唯一的,然后又是致命的缺点,三个字:不赚钱。而且特别算了一笔账——千字的稿费,只有三块钱(当然,这是那个时代正常的价码。鲁迅先生所写的杂文,最高的时候是在《晨报副刊》上,每千字一百大洋,已经到了天价的地步。但那是鲁迅先生,不是老舍先生)。所以,先生就直言,钢笔虽好,但养不了家,也就是说,单靠写作,是没有办法生存的——那要靠什么生存呢?答案是粉笔,也就是讲课,也就是当老师!在文中,老舍先生讲到了“拿粉笔不是个好营生”,由此可以看出,先生是一个很爱写作,但至少不那么爱讲课的人,在更多情况下,他是很无奈地用讲课的那支粉笔,养活了现实世界中,能创造精神世界的那支钢笔……
整篇文章读下来,觉得老舍先生的比喻真的是很妙——钢笔是写作生涯,而粉笔就是教书经历。然后,再细想一想,这也是中国近现代读书人,最为典型的一种人生道路——一边教书,一边写作。唯一不同的,是主次有所区别:以教书为主,业余写书的,是如胡适、冯友兰这样的教授先生;而以写作为主,教书为辅的,就是如鲁迅,老舍这样的作家先生。在这些大师中,有书写得漂亮的,也有话说得漂亮的——两项都很擅长的,还真不是很多。很典型的,倒是有一件趣事,那就是胡适先生和冯友兰先生的对比——要论讲课,冯先生是绝对没法和胡先生比的,因为冯先生有口吃,而胡先生,人又帅,讲话又风趣——胡适先生的演讲式教学,在北大学生中很受欢迎,常常因红楼教室人满为患,而搬到二院大讲堂。“诸师长中,我最喜欢听胡先生的课,他不但有许多新颖的见解,而且擅长表达。”“他讲《诗经》,讲诸子,讲《楚辞》,讲汉晋古诗,都用现代的话来说明,逸趣横生,常常弄到轰堂大笑。”这类评价,在很多书中常见记载。胡先生后期的入室弟子唐德刚先生,曾这样评价胡适先生的口才:“他的文章写的已经够好了;他讲的比写的更好!”——但若论写书这件事,如果相对于冯友兰,刘文典这些同时代的先生,那还真不能算是胡先生的长项,他写的好几本书,都只有上半卷,而没有下半卷,因此被称为“上卷博士”;反过来,如果你读过《中国哲学史》,就会知道,我们那位口吃的冯友兰先生,在写书这个方面,还真是非常擅长的——别忘了,西南联大有那么多的超级重量级的教授,而联大最后留在昆明原地的纪念碑文,那可就是冯友兰先生所写的!如果将胡与冯两位先生,做一做写书与教书方面的对比,最有意思的,就是何炳棣先生在《读史阅世六十年》中的记述——年盛夏,冯先生和何先生在纽约见面,何先生闲谈时说起,杨绍震夫人许亚芬有篇硕士论文,题目是《年以前胡适对中国文化界的影响》。冯先生听了,急不能待,口吃地以极纯极浓的河南腔说:“这这……这个题目很……很……很好,因为过了,他也就没……没……没得影响啦!”
▲《中国哲学史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
现在想来,写书和教书,原本就是不太容易兼容的两类工作——作为一种表达,教书的人,多半需要些外向与活泼;而作为一种梳理,写书的人,至少要有一点冷静与内敛。如果,让两者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兼容,想来在逻辑上就不太可能,除非,这个人在写书和教书上,都要打个折才行——如果表达得正面一点,那就是这个人,既比较爱教书,又比较爱写书。如果有了这样一个人,上天再能多给他一些机会,那他假以时日,应该是可以达到一种“比较会”教书,也“比较会”写书的境地的。
我想,我就是这样一个人,一个幸福的人,一个很幸福的人,一个既爱拿钢笔,也爱拿粉笔的人。所以尽管我现年只有五十二岁,但是,如果仔细计算下来,我教书育人的时间,应该有二十几年了,而我写书毁人的时间,应该也有二十几年了……
先说说拿粉笔——教书这件事。
▲李忠先生的首秀,是在清华大学完成的,首度正式站上讲台时,仅29岁。
▲李忠先生受邀出席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第四届校友论坛,作《从空间成功到内容成功》的主题演讲
现在也记不清楚,一开始是从哪个培训班讲起来的了,反正最早是给地产培训班讲,然后很快就讲出了些小名气,于是被北大的培训班,和清华的继续教育学院请去当老师——我是那种二十几岁就被大家一致叫做“李老师”的人,从地产班到政府班,从讲城市到讲产业——其实,讲什么也不是我说了算的,学员爱听什么,我就讲什么。这大抵分成四个阶段,最早是纯地产内容,从户型到营销都有;然后就稍微高级一点儿的了,主要是讲一些比较特殊的物业类型,写字楼、CBD、总部基地、科技园区,都有;第三个阶段,就全面转向讲城市了,城市发展、城市规划、城市营销、城市管理……现在呢?现在,主要讲的是四个主题词:人才吸引、科技创新、产业赛道、文旅融合——如果你和我熟一点儿,会觉得上面四个词,怎么这么面熟呢?是啊,这就在我们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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