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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发明一支钢笔吗?那是因为每次要写作业时,我都找不到一支可以写的钢笔。
我要发明的钢笔是粉色的,手握着十分舒适。我拿着它写作业,如果书写正确工整,字迹就会很清晰。如果我写的字是错的或者不工整,留在作业本上的字迹就会立刻消失,提示你重新书写,直到写正确为止。这可真是专治我爱写错别字毛病的。
这支粉色的钢笔就放在我的小兔子包里,我再也不会找不到它。因为它是隐形的,别人根本看不到它,只有我能看见它粉色的,可爱的模样。即使我真的不小心弄丢了它,它也会自动发出“嘀嘀嘀……”的响声,我就可以顺利找到它了。
我的这支钢笔,有永远写不完的墨,我再也不用给它换墨囊了。也不会满手沾满墨水,满脸糊得像只小花猫了。有了这支笔,我再也不会在书包里、抽屉里到处乱翻乱找。也不会天天被妈妈喊去洗手了!
这就是我发明的钢笔,是不是也很适合你呢?我想这样的笔一定会很快出现的!
靳添羽,安塞区第一小学四年级五班学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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