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,一个人在办公室里拿着碳素笔在A4费纸上写新认识的几个好词,看着笔里的墨水渐少,便有些不忍这样写下去,就想起了曾经用过的钢笔,没水了是可以再抽的,可是现在却很少有人再用了。想起了钢笔,突然就有了想拥有的欲望,便到网店里去搜,一支支精美的钢笔图片便出现在眼前,价格在几十元到上百元之间。这次我只是做了片刻的挣扎,就拍下了一管一百多的派克笔,然后就是满怀期待地去等它,像是在等一个久违的朋友。
说起钢笔,那是有很多情感在里面的,说它穿行在我整个青春岁月一点也不过。我那时用的钢笔,都是母亲教的初中毕业班考上重点高中和中师的学生送的。那时除了流行送钢笔再就是日记本了。那些年,母亲年年教毕业班,我的钢笔就多了起来。记忆中的几支钢笔陪我走过了初中几年的好时光,后来,当我面临毕业离别时,也喜欢送别人钢笔,可能在情感深处觉得送钢笔是一件很有意义很不俗的事情。
91年读中专时,同桌是个男生。我很喜欢借他的钢笔,有时一借就好些天不还,看得出来,他也很喜欢借给我用。那种一借不还的感觉很特别,所以当听到高晓松写的《同桌的你》时,就很有共鸣。多年以后,才知道,这借来借去里面还有一些青春情感的悸动在里面,只是当时我只是喜欢借钢笔的感觉罢了。不过现在想来也挺美好的,人生,特别是在青春的岁月,很多东西开始在土里萌芽,本身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,至于后来是否长成植物并不重要,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。
年中专毕业,我精心到城里最大的文化用品批发商店买了两管钢笔,价格不一。其中一支不到二十元,我把它送给了同桌,当时他已经有了女朋友,也是同学,但我还是大大方方把钢笔送给了他,他回赠我一本影集。现在那本影集还摆我的书柜里,有时看到会拿出来给女儿看,他的女儿和我女儿曾在同一所学校读书,并且是好朋友。另一支钢笔比送同桌的贵十多元。在我们毕业离开学校的前一天晚上,我把它送给了另一位男生,他什么也没有给我。多年后,我问他,我送给你的笔还在吗?他没有回答。
到现在,我不知我曾经送出的两管笔还在不在,在与不在意义都不大了。好在,我们之间的友情还在,只是在岁月的冲刷下,变了模样,偶有联系,淡淡如水。
后来,我结婚了,爱人有一管“英雄一百”,别人花一百元钱买的送给他,他很喜欢,却在一次和我吵架中,摔坏了笔尖。当时为了讨好他,就又花一百元,在同事的文化用品商店,买了一管一样的钢笔送给他。但他并不喜欢,依然在用那管坏了的钢笔,就这样我就拥有了一管上档次的钢笔。在工作中,有时会用用,后来也叫我弄坏了。两管坏了的钢笔随着生活的变迁,已经不知去处。只是在和同事聊钢笔时,他说他有管七几年生产的“英雄一百”,后来弄没了,不然都升值了。听他说“英难一百”时,我才想起我那两管钢笔来。
人有时喜欢怀旧,而怀旧很多时候与东西无关,大多是怀念曾经的岁月发生的事,至于东西本身,只不过是一个引子罢了。
如今,在人们几乎忘记了钢笔为何物时,在人们几乎忘记了书写汉字时,我用可以买一件小饰品的钱买了一管我认为很贵的钢笔。我希望能用它去写字,去完成一支钢笔应有的命运。
收到钢笔时,我向同事显摆,其中一位老同事当场叫我也给他拍两管,他要送给自己和他女儿。看来,用钢笔这事,不是我一个人的喜好,不由得心生欢喜。